关于做好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才字[2008]2号)精神,江西省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全省表彰人数在20名左右。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的通知》(赣教人字[2008]37号)要求,分配给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为做好我校推荐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表彰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均可参加推荐、申报。首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不再参加推荐。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在我省各行业、各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以及发展“六大支柱”产业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3、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
三、推荐方式
1、组织推荐。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上级部门分配的名额,向教育厅推荐候选人1名。
2、“获奖者”推荐。首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可直接向省委人才办推荐1名与其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候选人。
3、个人自荐。允许个人直接向教育厅自荐,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决定是否将其列为有效推荐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专业技术人才业内认可的原则,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制度,保证推荐候选人的质量。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并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组织评审,提出拟推荐候选人报学校审定后公示,报教育厅候选。
五、有关要求
1、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是今年全省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推动我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2、各单位可向组织部推荐1名候选人,也允许个人自荐,直接向组织部报名。推荐和申报人员请于9月8日前填写并报送《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到组织部(若是单位推荐,必须报送单位推荐函),联系电话:3828386,联系人:尹生良。
附:《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组织部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
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
推
荐
表
候选人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2008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表中“曾获奖励情况”一栏指获国家二等奖以上及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需注明个人排名(含个人独立完成);
2、表中“何年何月获得何种荣誉称号”一栏指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3、表中“推荐理由”一栏的填写请对照《通知》中的评选条件,重点反映候选人近五年来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候 选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籍 贯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学 位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邮 编 | |
何时毕业于何 学校、何专业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 |
有何业务专长 | |
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 |
取得的成果与 产生的经济社 会效益情况 | |
参加何种学术 团体、任何职 务,有何社会 兼 职 | |
| | | | | | | | |
曾 获 奖 励 情 况
申请、获得专利情况
推 荐 理 由
重点反映候选人近五年来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2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
推 荐 评 审 意 见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
(党组)推荐意见 市委或归口部门党委 | 单位盖章: 2008年 月 日 |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盖章: 200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