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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2008年农学门类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将调整

发布时间:2009-05-12 点击: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7]5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开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将进行较大调整。调整前,初试科目中两门专业课是由招生单位自主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调整后,农学门类初试科目仍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其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数学和化学两个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也可由考生经招生单位同意后从中任选。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按动植物类学科群(含18个二级学科)和农学门类其它学科(含16个二级学科)分设考试科目,动植物类学科群各学科设置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其它学科由招生单位自定科目,考查范围须至少涵盖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两门主干课程。

  对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化学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对动植物类学科群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即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实行联合命题。上述4个科目的联合命题工作,由教育部委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
  各位准备报考2008年农学门类硕士生的考生应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并及时向所报考单位咨询有关政策。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及内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

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及内容的通知

 
教学厅〔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部分招生单位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对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纳入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含其他学科门类中授予农学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课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调整后,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二、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数学、化学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也可由考生从中任选。
三、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按动植物类学科群(含18个二级学科)和农学门类其他学科(含16个二级学科)分设考试科目,动植物类学科群各学科设置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其他学科由招生单位自定科目,考察范围须至少涵盖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两门主干课程。
四、对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化学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对动植物类学科群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即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实行联合命题。上述4个科目的联合命题工作,我部委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农林委)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
  农学门类其他学科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招生单位可选用农林委联合命题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或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试题,也可自行命题。对其中水产学科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提倡招生单位之间组织联合命题。
五、招生单位自设专业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原则上与所在一级学科要求相同,也可由招生单位自定,考察范围须至少涵盖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两门主干课程。
六、农林委联合命题的阅卷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其他的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七、相关招生单位均应根据本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抓紧对复试内容、办法和其他相关工作作出相应调整。
八、需要招收跨学科专业生源的,各招生单位应充分利用接收推免生的渠道予以解决,对此要预先考虑和安排,招生部门要主动做好与培养、推荐部门的衔接工作。
九、在调剂录取阶段,对农学门类考生的调入、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上可适当放宽。
十、随着初试科目改革的不断深化,各招生单位应进一步优化精简本单位初试自命题科目,在充分研究协调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按照一级学科设置科目,积极探索按照学科群调整科目,并努力提高命题的质量和水平。
  各地和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初试科目和内容改革调整,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要将复试改革、推免生制度改革与初试科目和内容改革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使之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附件:2008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调整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调整表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农学门类公共基础
农学学科基础综合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动  植  物   类
学  科  群
0901
作物学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数学或
化学
 
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或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0902
园艺学
090201
果树学
090202
蔬菜学
090203
茶学
0904
植物保护
090401
植物病理学
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5
畜牧学
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503
草业科学
09050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0906
兽医学
090601
基础兽医学
090602
预防兽医学
090603
临床兽医学
0907
 
林 学
 
090701
林木遗传育种
090702
森林培育
090703
森林保护学
09070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其  他  学  科
0903
农业资源
利 用
090301
土壤学
数学或
化学
 
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可选联考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或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也可自行命题。
090302
植物营养学
0904
植物保护
090403
农药学
0907
林 学
090704
森林经理学
09070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8
水 产
090801
水产养殖
090802
捕捞学
090803
渔业资源
0970
科学技术史
097000
科学技术史
0971
环境科学与工 程
097101
环境科学
097102
环境工程
0972
食品科学与工 程
097201
食品科学
097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097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97204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