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与艺术学院因教学需要,拟将先骕北楼113室改造为美术馆,须对室内室外进行设计及装修,请同时具备装饰设计乙级和装饰施工二级的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16:30分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来园林与艺术学院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0791—3813243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