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热烈庆祝第38个教师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预亮灯时间:9月3日—9月5日
正式亮灯时间:9月7日—9月10日
二、活动范围
各单位办公楼、或其他醒目位置
三、活动方式
1.通过LED字幕滚动、飞字或无人机表演、灯光秀等多种方式为教师“亮灯”。字幕内容:“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热烈庆祝第38个教师节”“教师节快乐!”“老师,您好!”“老师,您辛苦了”“沐党恩,念师情”“致敬教师!”等。
2.通过学校师生动员社会大众扫码参与线上感谢恩师为教师亮灯活动(二维码附后)
3.其他创新性亮灯形式。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活动作为庆祝2022年教师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计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引导,确定重点宣传对象,安排预热亮灯,提前准备宣传图片(要求像素清晰,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格式为jpg)和宣传视频(要求16∶9比例拍摄,画面清晰连贯,格式为MPG,大小不超过1G),积极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3、各单位将预亮灯图片和视频于9月5日12:00前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马畅OA邮箱(6083),联系电话:83828451。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
教师工作部 宣传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