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扎实组织党员通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赣农大组字〔2016〕4号)要求,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部、机关党委、党校)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支部学习会,再次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
在会上,每位党员发表了各自对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理解与体会,并围绕自身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出承诺。最后,组织部长郭庆舜对支部党员如何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把握形势,做思想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做党员干部的娘家人;三是严守法纪,按章办事,做《准则》和《条例》的维护人;四是牢记宗旨,热心服务,做师生群众的贴心人;五是廉洁自律,忠诚担当,做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带头人。郭部长强调,《准则》重在立德,是道德高线;《条例》重在立规,是纪律底线,我们要牢固把握这“一高一低”的政治要求。郭部长最后指出,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党建、干部和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组工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作表率,用实际行动做《准则》和《条例》的忠实维护者和执行者。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准则》和《条例》为精神动力,针对组织工作要点中属于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要提前思考、谋划,尽早拿出方案,以善谋实干、勇于担当的精神,奋力做好全年工作,力争为学校实现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机关第三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