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学生食堂大宗物资准入销售供应》项目的实际需要,对该项目标段1、标段2、标段3的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作以下变更:
原公告第二部分第二条“标段4猪肉的加工生产厂商须另携带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证等合格证书,该标段只接受加工生产厂商报名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报名投标,且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变更为:标段1、标段2、标段3的投标单位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标段4猪肉的加工生产厂商须另携带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证等合格证书,该标段只接受加工生产厂商报名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报名投标,且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特此公告。
江西农业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9日